神所賜下的救恩是「全備的救恩」,祂不僅救我們「脫離」一切仇敵的轄制與捆綁,更要帶領我們「進入」祂那完美豐盛的救恩裡。神不希望我們僅僅只「得救」而已,更希望我們都能過著「得勝」的生活。但得勝之路在那裡呢?在舊約裡,神用以色列出埃及、進迦南的歷史,作為祂施行救恩最好的一幅圖畫。而這幅圖畫,也是如今在新約中,我們靈程經歷最好的寫照。神最終的目的是要領我們進入那應許美地- 完美豐盛的基督。你是否厭惡自己不冷不熱的光景?是否已疲倦過那種如波浪起伏的生活?是否盼望脫離軟弱無能的嘆息?請讓聖靈再次透過「約書亞記」中神百姓的歷史,向我們說話;約但河東是嚝野,約但河西是迦南美地,過約但河是在生命中經歷舊人的死,老我的死,新人的活。過河之後踏上應許之地,神也要向我們指出得勝之路,好讓我們不僅能進入迦南,也能征服迦南一切的仇敵,進而承受迦南地一切的豐盛,作為我們永遠的產業。然而在征服迦南一切的仇敵之前,神要以色列民記得三件事,也要現今的我們知道: 1. 記得神立約的記號 (5:2-5,7-8) a. 行割禮 - 一顆降服的心 2. 記得神大能的作為 (5:10-12) a. 守逾越節 - 拯救與信實的神 b. 享用迦南土產 - 享受基督的豐盛 3. 記得神親自的同在 (5:13-15) a. 與神面對面 b. 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結論:基督徒的人生,是一個爭戰的人生,我們要清楚的認識我們的神,神不是幫助我們完成我們的夢想,也不是來咒詛攻擊我們,神乃是要率領我們,在每個決定意念上尋求神,明白神的心意,跟隨主!
每一個人每一天都在做事,現代人很忙,每一個人每一天都有做不完的事,打開你的手机,日程都是排的滿滿的,但是如果問你昨天做了什麼事,可能你已經想不起來了。我們一生做的許多事,大事或小事全看價值觀的認定,自己認為有價值的就是大事。但是事奉神,在神眼中,有那些事可以被神所記念呢?或是神看為美的事?很多時候,我們可能是按著自己的意思、想法、理想或感覺來事奉神,但是神的心意往往並不是如此。究竟我們怎樣事奉才能符合神的心意呢?才可以討神的喜悅呢?主耶穌就曾經稱讚一位婦人的事奉為「一件美事」。新約聖經記載裡,這也是主耶穌唯一稱讚這件事是「一件美事」。為什麼主耶穌認為這件事是「美」事? 1. 美事是做在主身上 (太26:10-11;可14:6-7;太25:38-40) 2. 美事是盡他所能的 (可14:8) 3. 美事是滿足神的心意 (太26:12; 可14:8) 4. 美事是感謝主的行動 (約11:43-44) 5. 美事是認識神的行動 (約11:25-27) 結論:我們做的很多事,自己看為美不重要,神看為美才重要!我們願意活出神看來,充滿許多美事的生命嗎?
歷史上曾有過兩次河水分開,一次是摩西時代過紅海;一次是約書亞時代過約但河。約書亞記第三章描繪了過約但河,這是一個堪比摩西過紅海的驚人神蹟。過紅海是從埃及地出來;過約但河是要進入迦南美地,一個是出一個是入。然而這些神蹟的背後是有豐富的屬靈意義。過紅海,是象徵從為奴之家出來,和我們的得救有關。這是承認我們是無力自救的罪人,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救贖了我們的罪,接受祂作我們唯一的救主,就可以得救。但過約但河是與我們豐盛的生命有關,過約但河是在生命中經歷舊人的,老我的死,新人的活。如果没有捨己、全然依靠神去過約但河,那就無法進入迦南地,那豐盛之地。我們還在約但河的河東,還是已在河西呢? 1. 捨棄老我,走向來没有走過的路 (3:4) a. 約但河預表老我的死。 b. 要過得勝的生活,必須走這一條路,過約但河。 c. 雖然困難,人不能,但神能。 2. 老我的死,必須有願意的心 (3:3;5-6) a. 必須要離開 (3:3) b. 必須要跟著神走 (3:3) c. 必須要自潔 (3:5) 3. 經歷永活的神 (3:10-11) a. 行大事的神 (3:5) b. 在你們中間有神…
父親節思想父親的形像和影響力。父親的形像,在聖經中,雖然不像箴言第三十一章把母親的形像描繪的清清楚楚。但的確找不到整章完整的形像。原來上帝本身就是父親的形像;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,不敢以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為父親,但是上帝卻藉著眾先知告訴以色列民眾,上帝如同父親那樣愛他們。“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,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。”(詩篇103:13)聖經中很多的記載,上帝用父親來代表上帝自己;上帝用父親對兒女的愛,來描述天父對人類的愛。可見父親這個職份,真正帶著上帝的形像,帶著上帝的尊榮; 是非常高貴的。然而身為父親,我們的形像及影響力是什麼? 1.父親要記念神的拯救 (4:15-18) 2. 父親要宣揚天父的作為 (4:22-24) 3. 父親要影響自己的兒女 (4:21) 結論: 我們心中所重視的是什麼?我們一生所花的精力建造的是什麼呢?為什麼去建造呢?我們在孩子面前的形像是什麼?什麼可以去影響呢?願神的話向我們的心說話。
引言:使徒保羅在第二次傳道旅程時,首次進入了哥林多(徒18 章)並且在當地建立了教會。大約三年後(主後55 年) 當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,他收到從哥林多來的一封信,告訴他哥林多教會內出現了嚴重困難,並向他提出一些關於基督徒操守的問題。為了回答這封信,保羅就寫了哥林多前書。信中所提的問題,有不少至今仍在教會中出現。保羅對這個滿有恩賜但還在“吃奶”、屬肉體的年輕教會,寫了他所有書信中最長的一篇,他試著將一個世俗化和屬肉體的教會糾正過來。教會處於世上,這是必然的;不過世界進入了教會,這是不應該的。「凡事」,在哥林多前、後書共出現超過20 次,哥林多教會認為「凡事都可行」,產生的是質疑使徒的權柄、嫉妒分爭、分黨結派、放縱私慾、道德敗壞的事。針對「凡事都可行」,保羅指出「凡事」是有原則的,如果違反了這些原則,那就不可行了。 1. 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要受他的轄制 (6:12,20) 2. 凡事我都可行,但要求別人的益處 (10:23-24,31) 3. 凡事我都可行,但要遵守愛的原則 (13:7) 結論:對己有益,對別人有益,遵守愛的原則,凡事以榮耀神為依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