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個憐憫體恤人的人是生命關係的選擇
馬太福音 5:7 「憐恤人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蒙憐恤。」耶穌所教導的八福(馬太福音 5:3-12),前四個福是關乎內在的品格、原則和態度,讓天國的子民在神面前學會怎樣看待自己。第五個福也是一個內在的態度,同時,願意基督門徒活出向外觸摸他人,建立美好的關係。靈裡貧窮破碎、為罪哀慟憂傷、主前謙卑溫柔、對義如饑似渴,都會促成我們對別人有像主一樣憐恤的心腸。前四福與後四福有著密切的連繫:「屬裡貧窮的人是承認需要憐恤的人;為罪哀慟的人是承認內心需要被洗滌乾淨清心的人;謙卑溫柔的人是能夠使人和睦的人;饑渴慕義的人是甘願為義的緣故受逼迫的人。」
A. 憐恤 — 乃神所喜愛與期待
B. 憐恤 — 耶穌最完美的榜樣
C. 憐恤 — 是生命關係的選擇
a. 與神的關係:慈愛公義
b. 與人的關係:接納饒恕
生命實踐:
憐恤要從心出發,從靈開始。只有憐恤人的人必蒙怜恤。求神賜給我們一顆像主耶穌那樣憐恤人的心腸,賜予我們憐恤人的能力。當我們用行動去憐恤人的時候,神就再加添我們憐恤人的心腸與力量,使我們可以活在憐憫體恤人這美善的循環裡。